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索引号:
111521050116160977/202502-00091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根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6

根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6 10:44 来源: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送2016-2017年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43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水建【2018】34号),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水建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水利建设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水利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使质量管理理念常态化、规范化,在工程、服务、管理、环境“四大质量”上有明显改善。切实加强政府质量管理行为,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覆盖。通过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水利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和水利工程质量评价体系,保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不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及安排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水利局质量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

2、完善质监体系。筹备成立独立的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全面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检巡查,重点加大对钢材、水泥、砂、碎石等原材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原材料进场和设备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4、规范试验检测单位行为。建立水利工程施工原材料试验、质量检测机构名录库,定期组织考核,淘汰不合格企业,对名录库适时进行更新。

5、建立建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由水利局主管、建设、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质量监督7方参加的建管联席会议,分析排查问题,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6、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岗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一线操作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管理人员掌握和熟悉新知识、新规范、新标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7、鼓励争先创优。在各类项目之间要开展“五比”:比质量,看谁工程优;比进度,看谁推进快;比施工,看谁更规范;比廉洁,看谁执行好;比实效,看谁效益高。在全市范围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树立一批正面典型,争创质量优质。

8、打造诚信体系。全面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质量行为监管,初步建立设计负责人、招标代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行业信用评价等级,逐步在全市水利行业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质量信用制度,加大对市场主体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提升企业主动抓质量讲诚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4月)。4月中旬召开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文件精神,全面部署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利用媒体宣传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成就。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从5月至11月,每月组织召开全市水利工程建管联席会议,分析工程存在问题,明确推进举措。并由市水利局牵头局,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要求整改。

(二)组织竣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2月份重点围绕年度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工程验收,及时交付使用,保证年度工程当年建成、当年发挥效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质量管理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到水利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按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本方案的各项工作内容,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分调动系统内外、上下左右的各方力量,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3、严格目标考核。为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拟将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及其效果纳入市局年终考评,强化目标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展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