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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根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6

根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26 10:43 来源: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1. 认真履行自治区水利厅赋予的政府质量监督职权,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的与工程有关的质量活动。

2. 以“监督、检查、帮助、促进”为原则,以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已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合同为依据,积极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质量管理活动,质量行为及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及时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予以纠正。

5.及时对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现场服务体系等实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通知相关单位,限期完善。

6.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及设计文件等,对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8.贯彻落实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9.参与工程重要隐蔽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