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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
索引号:
11521050116152463/202112-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类
发布机构: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行政处罚结果-根河市周丽云口腔诊所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28
行政处罚结果-根河市周丽云口腔诊所
发布时间:2021-12-28 11:36
来源: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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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根卫健传罚字[2021]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别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1.警告 ;2. 罚款: 300.00 元
违法事实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违法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机关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9
处罚有效期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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