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0MB17299874/202304-00042 |
组配分类: | 审批情况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30km供热管网及市政供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根环审〔2023〕005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发布日期: | 2023-04-29 |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根河光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环保投资46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于得耳布尔镇、阿龙山镇、金河镇及满归镇共4个乡镇总计更新改造现有市政集中供热管网30442m;得耳布尔镇、金河镇及满归镇现有热源厂内分别扩建1×14MW锅炉房各1座,共计3座;耳布尔镇维修改造1座1×14MW热源厂锅炉房设施设备和1座3×7MW热源厂锅炉房设施设备;金河镇维修改造1座14MW+7MW热源厂锅炉房设施设备。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