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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类
发布机构: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根河市杜艳明口腔诊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日期: 2024-10-22

行政处罚决定--根河市杜艳明口腔诊所

发布时间:2024-10-22 12:51 来源: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标题

根河市杜艳明口腔诊所未按照规定对

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案

决定书文号

根卫传罚字[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别

医疗卫生

处罚类别

传染病防治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违法事实

根河市杜艳明口腔诊所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处罚有效期

半年

单位名称

根河市杜艳明口腔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