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641A/202605-00002 |
组配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金河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通知 |
| 名称: | 关于调整根河市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分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为进一步推进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整体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调动每位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性,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一、职责分工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秦泽义: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分管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
李明秀: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负责全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事宜。
张彦春: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负责全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事宜。
周春华: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负责全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事宜。
马国祯: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负责全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事宜。
二、主要职能职责
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是金河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能。受市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相关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
一、在乡镇管理工作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乡镇内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协调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并对处置结果进行跟踪。
四、加强与乡镇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五、负责组织和实施乡镇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六、负责编制乡镇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改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河市金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