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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重点领域信息
发布机构: 根河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第三季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15 发布日期: 2025-10-15

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第三季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10:26 来源:根河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单位:
      为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交易环境,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十四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呼政办发2022〕33号)部署要求,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公开、共享机制,构建信用评价互认应用体系,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信用查询制度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信用查询制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近三年内本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二、大力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市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积极适应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新形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依托行政监督平台在线获取交易信息、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的规定,并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呼伦贝尔)”或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各行业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在执行本行业监管措施中的分级分类制度的基础上,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科学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
      三、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报告的应用
      推行招标人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应用信用报告,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记录,信用报告,作为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推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四、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制度
      市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依法限制失信企业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活动,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人担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评标(审)专家或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从业,依法加强对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各项活动的监督检查。



根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