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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105011615641A/202510-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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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金河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根河市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日期: 2025-10-30

根河市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10-30 09:55 来源:根河市金河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序号 事项名称
一、生态环保
1 *对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未按照确定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对不签订草蓄平衡责任书的处罚;*对在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处罚;*对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打草的处罚;*对破坏、擅自移动禁牧休牧标志的处罚。
2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域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去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处罚;*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处罚。
3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处罚;*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窑、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处罚;*对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处罚;*对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 、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处罚;*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处罚;*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4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处罚。
二、城乡建设
5 * 未对设在城镇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镇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镇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镇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6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的处罚;*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牌设施,影响镇容的处罚;*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镇容的处罚;*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实行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处罚;*对在城镇镇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处罚;*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