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49P/202510-00032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领域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 名称: |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 
2025年6月12日,根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根河市雄风建筑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未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A类未为3名以下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动防护用品责令限期改正,处贰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该企业做出处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罚款数额已缴纳完成,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