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166F/202509-00109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政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5〕112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工作,根河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耀海 市统计局局长
陈海英 国家统计局根河调查队队长
韩 磊 市发展改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少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蔚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 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闫春昊 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于万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 惠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媛媛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宏利 市人社局副局长
武宏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仁全 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副局长
陈树全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柏峰 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占伟 市统计局中心主任
王郑胤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万 福 国家统计局根河调查队副队长
王 鑫 根河森工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
鲁 斌 满归森工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
刘士山 得耳布尔森工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
于海鹏 金河森工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
胡 越 阿龙山森工公司发展规划部副部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构,此项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农业普查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吴耀海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各尽其责、资源整合、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合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普查经费、宣传动员、遥感测量等方面的保障和协调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卫星遥感影像、行政边界和其他数据信息等。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5〕112号)要求,及时建立健全本地区农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统筹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普查经费督促落实工作,坚决杜绝由于经费预算不落实影响普查工作的情况,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除市级领导外,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