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49P/202512-00024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领域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 名称: |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2025年9月18日,根河市应急管理局矿管办执法人员对浙江地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驻根河市森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行为一:Ⅲ矿段+650m中段变配电所高压进线柜,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行为二:Ⅲ矿带1线拉底巷掘进工作面100m范围内未设置压风自救设施。行为三:Ⅲ矿带KC38152矿房等没有按要求在中段回风靠近采场的位置设置CO传感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合计罚款3万元整,罚款数额于11月24日缴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