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5451/202512-00015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称: | 根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举报渠道及受理方式的公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为进一步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现将根河市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渠道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0470)5220082、5233705。
举报邮箱:genhetjj@163.com。
举报来访地址:根河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112室、122室。
举报受理内容:依法受理对根河市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在开展统计活动中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本着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为便于核实举报内容及反馈处理结果,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根河市统计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