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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市政服务
发布机构: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致全市燃气企业及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1-27 发布日期: 2026-01-27

致全市燃气企业及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1-27 16:12 来源: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尊敬的燃气企业及广大燃气用户:

燃气作为清洁、便捷的能源,为我们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极大便利,但燃气也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保障燃气使用安全,特向您发出如下提醒:

一、对燃气企业的要求

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持证经营,确保燃气供应符合安全标准。不得向报废、超期未检或来源不明的钢瓶充装燃气,杜绝向非法渠道供气。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管道、阀门、调压设备等设施安全运行。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规范服务行为:为用户提供安全用气指导和培训,协助用户检查燃气设施安全状况。及时响应用户报修请求,快速处理燃气泄漏等突发事件,保障用户用气安全。

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燃气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二、对燃气用户的提醒

规范使用燃气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热水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到期应及时更换。

使用专用的燃气连接软管(如不锈钢波纹管),长度不超过2米,中间不得有接口,定期检查软管是否老化、破损,及时更换。

瓶装液化气用户应使用正规渠道供应的燃气,拒绝“黑气”,定期检查钢瓶检验标志,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钢瓶。

养成安全用气习惯:使用燃气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人不离灶,用后及时关闭灶具阀门和气源总阀门。

避免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同一房间不得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气源。

安装安全装置:家庭用户建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餐饮等经营单位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配合安全检查: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定期自行检查燃气设施,可用肥皂水涂抹接头处,检查是否有气泡产生,发现漏气立即关闭阀门,通风换气,到室外拨打抢修电话。

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发现燃气泄漏,立即关闭阀门,慢开门窗通风,杜绝明火和电器开关,迅速撤离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燃气企业抢修电话或119报警;如遇燃气中毒,可将中毒者移至通风处,保暖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需要燃气企业和用户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