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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城市综合执法
发布机构: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日期: 2026-01-30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30 09:37 来源: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

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规范本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2026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本计划执法检查范围覆盖根河市建成区全域,重点包含以下区域:

(一)主次干道及重点路段,包括中央路、兴安路、迎宾路、林海街等核心街道;

(二)商业聚集区、农贸市场、餐饮商户集聚区域;

(三)居民集中区,包括住宅小区、背街小巷;

(四)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指定路线、建筑垃圾处理场及运输必经路段;

(五)公共空间及特殊场所、公园绿地、学校周边、医院周边、人员密集区域;

二、检查内容

(一)保障市容市貌秩序良好。对辖区内沿街商铺门前脏乱差、堆物堆料现象,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严格管理;查处占用人行、盲道等违规停放行为;检查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各类乱贴乱画、私拉乱挂等行为开展不定期巡查。

(二)加强环境保护方面检查管理。针对性检查餐饮、烧烤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管控施工噪声污染,确保噪声值符合国家标准;排查扬尘污染源头,督促施工工地落实措施、规范渣土运输。

三、检查频次

(一)日常巡查频次。市区主次干道、学校及医院周边居民集中区等重点区域每周开展2次全域巡查;低温天气、高温天气每周开展1次巡查;每年施工高峰时间段,实行每日1次工地施工现场巡查。

(二)专项检查频次。市容市貌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前1周内加开1次;油烟、噪声专项检查夏季(5 -9月)每月4次,冬季(10-4月)每月2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夏季(5-9月)每周开展1次。

(三)特殊情况频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一般事项2小时内到达现场核查,紧急事项30分钟内响应;突发安全隐患、重大违规行为等特殊情况,及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检查处理

(一)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行政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持证进行检查,并对行政检查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地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工作落到实处。各执法办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形式、检查方式等内容,注重行政检查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活动。注重工作留痕,制作现场检查文书,认真梳理执法线索信息。

(三)整治工作到位。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在发现、制止、查处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移交相关行政处罚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形成执法处罚强烈震慑效应。

五、监督保障与责任追究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为公众监督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检查规定依程序移交至纪委部门依法处理,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责任人员

成立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  君(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杨立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季树义(大队长)

赵国志

 

于旭东        

鄂长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考核通报及调度推进等工作。具体执行责任由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下属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具体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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