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430T/202602-00027 |
组配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名称: | 开展2025年度公证员考核工作 以考促优提升服务公信力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检验公证员2025年度履职尽责情况,近期,根河市公证处严格按照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开展2025年度公证员考核工作,以考核促规范、以考评提质效,推动公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对象为执业公证员,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四大核心维度全面展开。“德”侧重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廉洁服务情况,重点核查是否严格恪守公证执业规范,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能”聚焦法律政策掌握程度、专业业务能力、复杂事项办理水平及创新服务能力,检验公证员应对各类公证需求的综合素养;“勤”主要考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及出勤情况,关注日常工作效率与责任心;“绩”则以工作实绩为核心,涵盖年度办证数量、公证质量、卷宗归档规范性、公益服务成效及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
为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我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考核工作。一是听取汇报,各公证员逐一进行年度个人述职,全面总结202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主要成效、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查阅资料,严格对照考核标准,细致核查公证卷宗、业务台账、财务凭证、档案归档、培训记录等相关材料,重点检查案件受理、审查、出证等环节的合规性;三是民主评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内部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同事意见,全面客观评价公证员履职表现。
考核过程中,根河市公证处坚持问题导向,对考核发现的亮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卷宗归档不规范、部分业务流程细节把控不到位等问题现场反馈。同时,结合考核情况,按照考核评分标准,综合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