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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105329005800W/202602-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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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根河市鑫远佳又多购物广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暖手器的违法行为案(根市监综处字〔2025〕45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2-05 发布日期: 2026-02-05

根河市鑫远佳又多购物广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暖手器的违法行为案(根市监综处字〔2025〕45号)

发布时间:2026-02-05 10:57 来源: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标题

根河市鑫远佳又多购物广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暖手器的违法行为案

决定书文号

根市监综处字〔2025〕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暖手器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个金凤凰电热暖手器;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个金凤凰电热暖手器;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罚款:312.00元。

违法事实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暖手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机关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月30日

处罚有效期

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