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结果
索引号:
11152105329005800W/202603-00014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呼伦贝尔鸣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健康大药房第四分店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案(根市监综处字〔2026〕1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3-17 发布日期: 2026-03-17

呼伦贝尔鸣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健康大药房第四分店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案(根市监综处字〔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3-17 17:17 来源: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标题

呼伦贝尔鸣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健康大药房第四分店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案

决定书文号

根市监综处字〔20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1、没收违法所得;2、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100.00元;2、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机关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3月12日

处罚有效期

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