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5011615641A/202604-00030 |
组配分类: | 实施情况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金河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称: | 根河市金河镇政府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 发布日期: | 2026-04-28 |
为全面筑牢农畜产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根河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市公安局联合金河镇政府、金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金河镇所有养殖户及镇区肉类产品经营商户开展农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紧扣春季休牧工作要求,重点排查养殖户禁牧期违规放牧行为,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核查是否严格遵守4月10日至5月25日的春季休牧规定。同时,检查养殖户饲料使用情况,严防饲料中违规添加兽药等违禁成分,落实“料是料、药是药”原则,杜绝违规用药行为。此外,严查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规范屠宰流程,杜绝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科普宣传,向养殖户详细讲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焚烧、化制等规范流程,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及新型流感防控要点,提升养殖户防疫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引导其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针对镇区肉类产品经营商户,检查组重点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逐一核查肉类检疫证明,确认产品来源可追溯、检疫合格,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上市销售,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下一步,金河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加大巡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闭环管理。持续强化科普宣传,常态化开展农畜产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宣讲,压实养殖户和商户主体责任,推动金河镇农牧业高质量、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