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0MB17299874/202606-00029 |
组配分类: | 主动公开文件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充填站建设工程(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
内蒙古山金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充填站建设工程(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建设总生产能力为120m3/h的充填站一座,由立式砂仓及尾砂分级设施、胶结材料储备仓及给料设施和搅拌车间及搅拌设施组成。采空区设计充填方案为分级尾砂、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以及水搅拌而成的胶结材料与分级尾砂和水搅拌而成的非胶结材料。
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分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根河市分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