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2-13 |
发布文号: | 根政办字〔2018〕43号 | 关键词: | 通,知 |
信息来源: | 根河市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根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根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哈斯额尔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兴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家胜 市环保局局长
顾艳芬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戴光明 敖鲁古雅乡乡长
朱云啟 满归镇镇长
秦建国 阿龙山镇镇长
松 岭 金河镇镇长
李洪彪 得耳布尔镇镇长
王跃喜 好里堡办事处主任
梁柏谦 河东办事处主任
崔德臣 河西办事处主任
张万军 森工办事处主任
胡丽娟 市发改局副局长
石 磊 市经信局副局长
马春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殷丽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统宝 市国土局副局长
赵广泉 市住建规划局副局长
侯世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印柱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承辉 市农水局副局长
张凤秋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双安 市国税局副局长
马德海 市地税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李家胜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侯世华兼任,联系电话:5235943。
(二)今后,除根河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信息来源:根河市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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