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根河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2-13 |
发布文号: | 根政办字〔2018〕49号 | 关键词: | 通,知 |
信息来源: | 根河市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根河市诺门罕战役时期战场遗弃爆炸物品和废弃爆炸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根河市诺门罕战役时期战场遗弃爆炸物品和废弃爆炸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兆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高俊峰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彭殿明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艳荣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家胜 市环保局局长
张绪友 市安监局局长
马春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戴光明 敖乡乡长
朱云啟 满归镇镇长
秦建国 阿龙山镇镇长
松 岭 金河镇镇长
李洪彪 得耳布尔镇镇长
王跃喜 好里堡办事处主任
梁柏谦 河东办事处主任
崔德臣 河西办事处主任
张万军 森工办事处主任
杨东升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春明兼任。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全力做好诺门罕战役时期战场遗弃爆炸物品和废弃爆炸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信息来源:根河市政府公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