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军身份证号:(1521261973XXXX063X)申请被继承人陈忠义遗留位于根河市安泰廉租住宅小区8号楼3单元1层101号房屋壹幢;根河市宜居小区(西区)7号楼一层北3号车库壹幢;根河市宜居小区(西区)5号楼一层南6号车库壹幢继承登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65.97㎡,车库建筑面积为:27.02㎡及19.29㎡,房屋建筑结构:混合)。
我中心对此继承行为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此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23347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佟新云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河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