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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告

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六届根河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30 14:39 来源: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3日至4月21日,根河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巡察反馈后,5月24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明确整改内容并进行工作部署,整改问题逐条逐项核对,责任到人,保证整改任务有序推进。6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对照检查、检视剖析。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成立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炜任组长,切实履行主要责任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炜任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高效推进。结合巡察整改的工作实际,对四方面14个问题44个小项进行全面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聚焦整改存在问题,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透”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有差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内容不全面,学风不实,敷衍应付走形式。2022年党组成员未记学习笔记”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亲自把关。二是党组其他成员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承担相应职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深刻剖析学习研讨。上半年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笔记进行检查签字。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在党组、党支部会议上均未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议程。”问题,严格落实《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整改后已召开的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2023年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网络抄袭。”问题,一是已对党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进行重新修改。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动员,深入学习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等相关文件,提高全体人员对主题教育的重视程度。三是制定详细的主题教育实施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责任人和预期成果。杜绝研讨材料网络抄袭情况再次发生,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

(二)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不到位”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1.针对落实‘两件大事’有差距。2022—2023年党组未组织开展‘两件大事’学习贯彻,未对‘五大任务’和模范自治区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问题,一是2024年将“两件大事”贯彻学习纳入党组、支部学习计划,强化学习实效。现已将2022和2023年“两件大事”相关学习内容在2024年5月30日支部学习中进行补学。二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针对“五大任务”和模范自治区建设工作涉及本单位工作内容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工作存在做软件、搞应付的现象。2023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仅传达文件,未按要求开展分析研判。没有开展意识形态阵地自查,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总结、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言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的工作信息、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分析研判报告等材料存在大量雷同。”问题,一是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并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自查,已完成二次。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发言内容,作为年度总结重要内容。三是重新研究修改2024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计划,开展征兵宣传助高考、进军营弘扬双拥传统、八一主题童趣美井、老兵宣讲“五进”等丰富的活动。四是在今后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形成具有特色的意识形态工作成果,避免再次出现因工作单一而导致材料雷同的现象。五是预计于10月随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一同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意识形态素养。

3.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欠缺。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活动材料中4次将‘铸牢’写成‘筑牢’。专题研讨中党组成员研讨材料未结合工作实际,存在‘学用两张皮’。”问题,一是修改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活动材料中4次将“铸牢”写成“筑牢”的错误表述。二是执行学习材料“三审”,即撰稿人自查、办公室校稿、副局长审核、局长核发,防止再次出现表述错误的情况。目前党组、党支部共组织6次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论述和文件,党员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研讨并撰写研讨材料。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重点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

1.针对优抚工作有差距。死亡优抚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多发补助金、少发取暖补贴问题。满归镇刘忠和河东街道办事处张金有两名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去世后,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没有及时上报,导致多发生活补助金长达8个月之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王大鹏做减员处理,少发放10个月补助补贴。”问题,一是加强与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联系,督促各服务站按季度核实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电话访谈、实地走访、微信视频等方式抽查保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做好年度生存认证工作,以实现各辖区优抚对象数量发生增减时的信息更新。三季度已督促各服务站核实了解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目前状况。并于2024年7月5日实地抽查阿龙山镇、金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与其比对辖区内优抚对象的基本信息。入户服务对象谢成国、刘西国家中了解实际状况。目前正在进行2024年度优抚对象生存认证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到每月发放优抚补助资金前仔细核查应发放人数,是否存在增减员。根据优抚补助资金发放清册核查应发钱数,是否存在多发或少发,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目前多发的补助金已追回,少发的取暖补贴已补发。

2.针对与林业武装部沟通协调不顺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能与林业武装部做到有事及时沟通和信息同步,对林业武装部入伍人员、立功喜报等信息接收迟缓,有的甚至长达一年之久。”问题,一是加强与市人武部和林业武装部的沟通联系,明确相应工作职责职能,每季度沟通一次。与林业武装部沟通取得2017—2024年入伍人员名单,建立专项台账做到信息互通。二是入伍季做好征兵宣传工作,共同参与送兵活动,及时做好入伍材料档案管理工作,掌握入伍人员名单,建立精细化台账。三是建立喜报报送机制,与林业武装部沟通,今后有喜报送达,第一时间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建立送喜报台账。及时走访慰问,贯彻落实新时代荣誉激励机制。

3.针对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未履行对英雄烈士纪念广场管护职责,好里堡英雄烈士纪念广场围栏损坏未进行维修,动物随便出入。清明节祭奠活动结束后,环境卫生清理不及时。”问题,一是及时督导烈士纪念设施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健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机制,确保规范有效管护。二是实地查看维修清洁。2024年7月4日前往根河市烈士陵园实地查看陵园的周边状况和园内设施情况,并与金河镇沟通对接,强化服务站的管护责任。2024年8月1日对根河市英雄烈士纪念广场的杂草和垃圾进行清理。2024年8月30日对纪念广场的老化电力线路进行更换,为9座烈士雕塑重新喷涂油漆。三是参照呼伦贝尔市境内其它烈士纪念设施均为开放式无围栏的情况,加之根河市英雄烈士纪念广场围栏损坏严重,影响广场整体形象,同时为了便于各界人士瞻仰祭奠,决定拆除围栏。

4.针对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不规范。2021—2023年共对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人员培训6次,培训无相关材料留存,且存在培训签到造假问题。”问题,一是组织各业务室,根据各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实际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提前试讲试听,确保培训质量,确保服务站工作人员能全面掌握培训所学业务知识,并在培训过程中注意落实签到签退。二是开展多元化培训,结合线上线下培训方式采用视频教程、在线直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三是对培训通知、课件、教案、签到、工作信息等进行归档留存。

关于“落实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有差距”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

1.针对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到位。全市宣传工作开展不均衡,市内宣传较多,乡镇街道宣传较少。”问题,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政策,让退役军人能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政策内容。目前已印制宣传品100套、宣传单3万份,发布公众号政策信息21条。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的管理和监督,对各退役军人服务站政策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提高宣传次数及成果。如发现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采取调整措施,确保宣传政策的质量和准确性。计划10月份集中开展乡镇街道政策宣传。

2.针对退役军人情况了解不及时。与抗战老兵、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沟通交流不够,服务少,下沉调研走形式。没有加大对三类人员的深入了解,掌握情况不及时。尤其是近2年没有深入乡镇调研。”问题,一是每季度针对抗美援朝老战士、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进行摸排,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二季度抗美援朝老战士因去世更新台账5人,优抚对象因去世减员1人,困难退役军人新增加3人。二是动态管理,每月与退役军人服务站沟通及时更新所掌握信息,避免信息滞后。三是进行专项调研。下半年制定调研计划2次,目前已开展一次。四是实地走访入户,目前走访各乡镇(街道)困难退役军人、抗美援朝老兵、优抚对象等57人次。

3.针对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工作不规范。2020年以来对不符合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条件的人员申请退回未做登记,帮扶系统内也未保存记录。”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根河市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河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二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困难帮扶材料的收集培训。对前来申请帮扶的困难退役军人,详细了解其困难情况并提前入户;对于符合困难帮扶要求的,对提供材料初步审核,避免退回提交申请材料,加强对收集、审核过程的监督和评估。2024年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已全面开展,“八一”之前已将自治区拨付困难帮扶援助资金8.6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成。

4.针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享受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人员大多数来自民政信息推送,未再次进行人员审核。现有困难退役军人73人中有7人未进行入户调查。2022—2023年享受困难帮扶援助的困难退役军人中有19人无申请书、身份证、退役证明、诊断书或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问题,一是已通过退役军人服务站补全申请书、身份证、退役证明、诊断书或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二是已制定统一的帮扶援助资金审核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确保审核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困难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和帮扶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帮扶援助资金分配标准。(依据退役军人经济状况、生活困难程度、患有疾病程度等因素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确保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三是加强信息核实,已建立完善信息核实机制,通过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沟通,与申请人所在社区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申请人实际情况。

关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

1.针对工作机构调整不及时。根河市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组自2021年8月至今未进行调整。”问题,已7月8日调整根河市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组。今后随着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确保本地区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2.针对创业培训效果不佳。针对退役军人学历不高、掌握技能不适应市场的情况,没有及时组织针对市场需求的培训,提高就业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没有相应的咨询指导机制。”问题,一是实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组织4名退役士兵参加B2驾照培训。三是设立创业咨询窗口,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组织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创业培训,助力退役士兵就业。目前已为33人进行创业政策解答。向参与创业培训的20名退役军人进行电话回访,其中已创业1人,就业15人,大学在读4人。深度走访2家企业进行创业就业政策宣讲。

3.针对招聘会质量不高走过场。2020—2023年共组织3次招聘会,招聘企业提供岗位大多为安保岗位或待遇较低岗位,可供选择少,退役军人就业率低,并且没有做到跟踪问效。”问题,一是全面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底数,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跟踪回访2018—2024年退役军人189人,实现就业创业138人(包括复学人员),对未就业的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岗位推荐。2024年3月25日。组织“春风行动”招聘会,提供60余个岗位,现场为退役军人发放《就业相关政策问答》《创业政策》《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等政策宣传册。在2024年8月6日开展招聘会,提供100余个岗位,力求满足退役军人的多样化就业需求。三是2024年6月27日举办根河市第一届创新创业大赛,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培育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构建“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局。四是联合佳又多超市将人才招聘信息带入超市,实现退役军人“边逛街边找工作”。

4.针对培训班管理不到位。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技能培训无课件等相关材料留存,2023年党性教育培训无人员签到记录。”问题,一是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留存讲师课件及相关材料。加大签到签退制度的执行力度,对于未按规定完成签到签退的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培训结束后及时归档。二是进行培训材料复查,对已完成的培训再次进行材料检查,对于缺失的材料,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补充,确保所有课件及材料都已齐全。三是与根河市星光之路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给创业就业培训导师发放聘书。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2022—2023年召开4次党组专题会议,但未就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2023年未开展廉政谈话。”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承担分管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专题会议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严格按照《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谈心谈话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2021年9月直至2023年8月才进行调整。”问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发挥不充分。2021—2022年对单位日常监督不到位,监督提醒不及时,列席会议不经常。”问题,及时联系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议和有关会议,协助党组规范党组及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

(七)关于工作纪律执行有差距”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1.针对日常签到流于形式。党组书记带头不执行签到制度。刘阳自2022年6月起至2023年7月离任,长达一年时间未进行签到,而且考勤签到簿放置于二楼窗台无人管理。”问题,已建立考勤规范制度,严格规定每日签到、签退时间,签到簿由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2.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2022—2023年办公用品管理没有相关制度,未做进、出登记,无相关台账。”问题,已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办公用品明确进出库登记,明确用品的种类、数量、采购渠道和流程,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3.针对保密工作有风险。用于档案工作的涉密计算机、扫描仪及打印机未按涉密设备进行管理。互联网计算机内存有内部文件和工作敏感信息,违反保密规定,存在泄密风险隐患。”问题,一是用于档案工作的涉密计算机、扫描仪及打印机已进行涉密设备报备,明确设备管理编号、管理人员等相关保密管理制度。二是严格保密工作管理,定期开展单位内部保密检查工作和保密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学习呼伦贝尔市委保密委员会印发的《工作提醒》等内容,对保密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会后全体干部职工签署保密承诺书,对保密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八)关于三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1.针对应公开未公开。2022年以来政务信息未进行公开,尤其是2020年以来未对财务预算、决算等内容进行公开。”问题,加强对各公开渠道管理,完善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全覆盖。尤其是三务公开网站的及时更新,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保证政务公开依规进行,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针对公开审批不规范。2023年36条党务公开信息中有19条信息,未按照“三审”制度要求进行审批。”问题,一是已于6月份将党务公开信息中19条未审批的信息,进行审批。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保证党务公开依规进行。支部纪检委员定期对“三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关于“议事决策机制执行有差距”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2021年事业编人员刘晓禹、李林娜转正没有召开党组会研究。2022—2023年支付烈士陵园建设等费用支出132.75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一是组织党组学习,增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意识和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制度》,应上会尽上会。二是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2.针对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评优晋级被推荐人参加会议。”问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明确会议记录人员为2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涉及评优晋级被推荐人等需回避事项,由另一人作为会议记录人员记录会议内容。

(十)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包括6项具体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混乱。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原会计李志刚调离后没有固定财务人员,期间由临时人员以李志刚的名义临时代理记账,未进行财务交接。2023年7月无票据多支付差旅费3.32万元,于2023年8月自行纠正退回。2021年收到根河森工公司拨付烈士纪念碑建设资金20万元,未记收入,在往来科目中列支。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办公费22.57万元。”问题,一是本单位主要领导对现任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财经纪律要求,对财务工作从严管理。安排全局集中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干部职工明晰规范内容,为保证制度执行提供有力基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分工,各司其职,各司其职。要求各类经济活动经手人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报销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今后工作中,每一项工作的开展,要求负责业务的工作人员对照工作职能、全年工作计划、上级指导要求做好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领导审批再开展工作,最后履行费用报销支出程序。将当年所有收入都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三是执行公务卡结算,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对适用公务卡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

2.针对针对2022—2023年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21.59万元转入基本户”问题。”问题,2024年在资金支付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转账支付,除了每月缴纳五险一金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外,没有再发生由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基本账户划拨资金。

3.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核销费用290.17万元。其中,无发票支付取暖费、网费2.99 万元发放补助、慰问金18.74万元无领取人员明细单和签收单计提工资16.42万元无工资单报销差旅费16.13万元无审批单;公车使用缺少公车审批单;原始凭据无经手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 235.89万元。”问题,一是对于原始凭证不正规、无发票、无领取人员明细单和签收单、无工资单等问题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补充。对缺少经手人、财务审核、领导审批的支出凭证进行补充签字。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根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呼伦贝尔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加强出差审批,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召开培训会学习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三是将2023年公务用车派出单集中装订留待备查。在今后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时及时将公车审批单订入记账凭证。四是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进行学习。

4.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 年8月购买 1.5匹变频空调四台用于慰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1万元。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发生采购支出 3.41万元。”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编制下年预算时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安排采购支出,确需调整,按程序报批,避免发生无预算政府采购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5.针对“2023年12月虚列维稳专项等资金6.91万元,并将其转入其他应付款。”问题。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合法,建立内部支出管理制度。检查发现的虚列维稳经费已转入基本账户记账为其他应付款,2024年仍按照原资金用途使用。

6.针对“2022—2023年存在账表不符问题。”问题。进行账务调整,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依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真正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十一)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

1.针对2022年5月副局长李业超调离后,直至2024年4月,长达2年时间未配齐班子,党组仅有2人,不利于执行民主决策。”问题,已向市委组织部申请配齐领导班子,便于开展责任分工,有效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开展,同时更好地执行民主决策。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细不实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2020—2022年党支部没有召开党建工作会议。2020年和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完全相同。”问题,一是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分析研究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全面落实。二是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年度工作计划按实际情况制定不得抄袭。

2.针对党支部委员补选不及时。未及时对党支部委员进行补选,导致2022—2023年由局长违规行使支部书记职责。”问题,一是在今后工作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不断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党支部成员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党支部建设和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通过案例分析,让党支部成员了解委员缺额对党支部工作的不利影响,增强补选工作的紧迫感。二是明确党支部书记在委员补选工作中的第一责任,将补选工作的及时推进作为党支部书记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其他党支部成员,明确其在补选工作中的协助责任。

3.针对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宣传委员不履职,由非党人员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已召开支部会议,对党务工作作出调整责任到人,确定宣传委员职责职能,明确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员。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2023年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素缺少64处。2023年有3个月没有召开支委会议。”问题,一是已将会议记录缺少的64处要素补齐。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执行,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民主生活会审核把关不严,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前无征求意见和上级批复。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中存在“深匆亂析”反对贪大求洋”等10处错误表述。且未落实“四必谈”要求。互相批评环节存在只有工作建议没有批评,只谈工作不谈思想问题,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实际效果。2022年民主生活会无整改台账。”问题,一是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中存在错误表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今后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四必谈,杜绝“千篇一律,大而化之,不切要害,不着边际”的空谈。2022年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已整理归档。

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造假。2023年组织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中,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负责人3人自我批评内容完全相同,有5人互批部分基本相同。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和整改清单问题不匹配。党员学习研讨弄虚作假,研讨发言网络抄袭。”问题,一是2024年6月3日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开展教育培训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进行教育学习,要求党员学习研讨禁止弄虚作假,研讨发言需结合自身工作,尽量提出独到的见解和观点,避免人云亦云。二是加强学习,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组织生活的要求,让党员深刻认识到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三是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对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会议记录是否规范、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等,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十四)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

1.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党组落实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政策不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仍然存在培训针对性不强,咨询指导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问题,一是收集整理退役军人培训需求,针对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士兵,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2024年7月已组织4名退役士兵参加B2驾照培训。二是健全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政策咨询指导机制,设立政策咨询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

2.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落实党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本轮巡察中仍然发现2020—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分析研判报告雷同问题。”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贯穿到党建、业务及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工作有为有效。

3.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三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本轮仍然存在。”问题,完善监督管理,对“三务公开”进行定期检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保证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紧扣反馈问题,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夯实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抓紧制定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238299;电子邮箱ghswxcb@126.com.

 

                                                        中共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