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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财政局三项举措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发布日期:2020-07-16 11:08 来源:根河市财政局 浏览:

根河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厉行节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做细做实预算编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不超上年决算数,不超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数,并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确保各项经费支出有理有据,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强化动态监控,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监管作用,要求各预算单位在每个季度末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本单位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报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一般性支出情况统计报表软件,对各部门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三公”经费的增减变化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监督管控动态化、厉行节约常态化。

三、强化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依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到“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与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同部署、同落实。同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解释明了,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截至目前,根河市“三公经费发生2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